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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再次延伸对我国产滚动轴承实施反推销办法期限

中国轴承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欧亚经济委员会再次延伸对我国产滚动轴承实施反推销办法期限
世界文传电讯社莫斯科11月20日讯,欧亚经济委员会通过决议,延伸对我国产轴承实施反推销办法期限至2018年9月27日,并授权海关部分按照2013年9月17日确定的费率纳税。该办法上一次延伸是在2013年9月,实施期限到2018年1月20日。其中,无锡市滚动轴承有限公司持续适用31.3%海关价格的反推销税率,我国其他轴承制造商适用于海关价格41.5%的反推销税率。此次反推销办法不再包含台湾、香港和澳门区域。
欧亚经济委员会表明,从头查询结果表明,在采纳反推销办法状况下,我国供货商推销状况仍然存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来自第三国轴承加权平均价格是我国出口商价格的2.5-5.7倍,而2012年上半年,第三国轴承平均价格是我国轴承价格的3.7倍。一起,如果取消这一办法,我国出口商将取得价格优势,进而大幅进步出口潜能,并以推销价格供货,持续对欧亚经济联盟国家生产商造成经济危害。针对我国产(包含台湾、香港和澳门区域)滚动轴承的反推销办法开始由俄罗斯在2007年12月做出,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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