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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轴承网 发布时间:2007/04/24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3 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福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景询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惠川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期末库存的股票按公允价值计算比年初增加。
(2)应收票据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期末库存的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126万元,子公司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轴公司”)期末库存的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39万元,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齿公司”)期末库存的银行承兑汇票比年初增加1311万元。
(3)应收账款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受货款的跨期结算影响比年初增加2036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受货款的跨期结算影响比年初增加830万元,三齿公司受货款的跨期结算影响比年初增加179万元,子公司福建金柁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柁公司”)收回前期欠款比年初减少247万元。
(4)预付账款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预付的工程与设备款未结算比年初增加827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为规避原材料涨价的影响预付钢材款比年初增加147万元,三齿公司预付的工程与设备款未结算比年初增加1076万元。
(5)在建工程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部分工程完工与设备投产比年初减少813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部分工程完工与设备投产比年初减少228万元,三齿公司新增投入待安装投产的设备及工程增加150万元。
(6)应付票据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永轴公司新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430万元,三齿公司新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748万元。
(7)应交税费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的各种税费受跨期缴纳的影响比年初增加427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的各种税费受跨期缴纳的影响比年初增加19万元,三齿公司的各种税费受跨期缴纳的影响比年初增加163万元。
(8)其他应付款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的中层与销售人员的应付薪酬结算及预提电费结算比年初减少200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部分预提电费发票已结算比年初减少139万元,三齿公司部分工程欠款及预提电费已结算比年初减少269万元。
(9)财务费用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借款利息的增加。
(10)资产减值损失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报告期提取的坏账准备增加42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报告期提取的坏账准备增加17万元。
(11)公允价值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投资的股票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计算的收益增加。
(12)投资收益的变动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的股票投资收益减少。
(13)营业外收入的变动主要是子公司永轴公司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贴息99万元,三齿公司收到政府补助346万元。
(14)营业外支出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报告期往来账清理损失减少。
(15)净利润的变动主要是母公司挖潜降耗措施实施有效增加238万元,子公司永轴公司报告期受主营增长的影响增加104万元,三齿公司受政府补助影响增加140万元。
(16)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变动主要是受以上净利润变动的影响。
(17)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受货款跨期结算的影响货款回笼减少1046万元,且预付购货款增加887万元。
(18)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固定资产购建投入增加1447万元。
(19)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是报告期流动资金借款同比减少1126万元,而股利分配减少700万元。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本次季报资产负债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与“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中的2007年期初股东权益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陈 福 胜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07-008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均参加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对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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